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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通知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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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2023年开放课题的通知

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物联网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无线传感网络技术、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业智能测控技术与应用、物联网系统平台及应用、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和前期产业化研究。为营造实验室创新、求实、流动、开放学术氛围,加强学术交流,使实验室发展成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特设立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根据实验室发布的申报公告,结合申报指南组织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研究课题必须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

2、优先支持创新性强、属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且能与本实验室形成优势互补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博士学位人员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岗科研人员。非博士学位或者非高级职称申请者需要两名高级职称科研人员推荐。博士研究生单独申请必须由导师推荐。申请人的其他资格要求请按四川轻化工大学科技处下发相应《管理办法》执行(同一研究人员不能同时获批两项本校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立项项目按期结题后可再次申报开放基金项目,主研人员同年度不能参与到两个以上项目中)。

2. 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解决的科学问题、关键技术问题要明确,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3. 校外申请人(负责人)可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方向与本校科研人员联合申请,申请书填写后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交本实验室。欢迎并支持校外项目组与本校科研人员联合申报,以便于校内外人员利用本科研平台进行跨单位学习交流。

三、申请办法及说明

1. 申请人请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重点实验室将按学校《管理办法》对申报书进行格式审查,不符合学校要求的申请书将不予评审。申请人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签署意见,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所有申请均须报送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评审书(一式四份)、电子申请书和电子版汇总表(详见申报书填报说明),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一个单位申报多个项目,尽量统一报送。

3. 严禁项目以不同形式重复申报,涉嫌重复申报的,专家评审时直接不予支持;已经立项的项目将中止并收回经费。

4. 评审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资助”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提交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四川轻化工大学)科技处备案后,书面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5. 项目批准之后,项目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并按要求定期向本实验室汇报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如果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发生出国/调离,无法按计划实施项目,实验室有权中止经费支持。

6. 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为科研平台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拥有,成果转让须征得双方所在单位的同意。

7. 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本年度项目起止日期:申报当年91日至结题之年的831日。

8. 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起始时间为2023823日,截止日期为2023913日。申请书纸质档一式3份,评审书纸质档一式4。其中:

四川轻化工大学校内申报人将所有纸质档和电子文档提交给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将本学院电子文档和申报电子汇总表一并通过OA发送至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梁老师,纸质档交临港校区A6-477(梁老师)或A6-519-2(刘老师),报送之前请提前电话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校外申报项目组的电子文档发实验室邮箱,纸质档通过快递寄送的方式提交,也可由联合申报的科研人员进行提交。

四、工作评价及成果管理

1、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原则上以形成学术专著、发明专利、高水平论文、或装置(产品)、或实现成果转化、或获得省或国家级项目立项支持、或形成省或国家级科技成果等为研究目标。

2、实验室每年集中结题一次,课题结束时项目组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归档:

1)工作总结报告;

2)研究技术报告;

3)课题所发表的研究论文、获得奖励、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及电子版。

4)专著提交原件2本,同时提交封面电子版。

3、项目立项后,结题前,请项目组在每年830日前,将统计项目研究成果,产生的成果(论文、专利、专著)扫描件,及时发送到实验室邮箱。

4、成果要求如下:

1)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成果报道和成果评价时,单位署名必须有“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或“Key Laboratory of Higher Education of Sichuan Province for Enterprise Informationalization and Internet of Things”,发表论文的项目资助栏应标注“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编号:××××)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the Key Laboratory of Higher Education of Sichuan Province for Enterprise Informationalization and Internet of ThingsNo.×××)”。并且其中至少1篇北大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或SCI/EI检索论文应将本实验室作为第一单位,同时不应挂多个四川省教厅重点实验室基金号。

2)校外科研团队在申报专利、软件登记时,须将四川轻化工大学作为专利权人之一,且其中至少一项专利或软件成果由四川轻化工大学署名第一单位。

3)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材料。

5、项目结题基本条件

A、重点基础项目,至少满足以下任意1项:

1)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3篇(其中包含:北大核心期刊论文3 篇,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1 篇或SCI期刊论文1 篇);

2)申请并授权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并发表项目相关的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

B、重点应用项目,至少满足以下其中2项【(1)(2)中选一项,(3)(4)中选一项】:

1)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2 篇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1 篇或SCI/EI期刊论文 1 篇;

2)申请并受理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并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

3)开发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可展示的软件 1 套,同时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同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

4)形成包装成型的新装置 1 套,同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

C、一般基础项目,至少满足以下任意1项:

1)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2篇(其中包含: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 篇,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1 篇或EI期刊论文1 篇);

2)申请并受理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并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

D、一般应用项目,至少满足以下其中2项【(1)(2)中选一项,(3)(4)中选一项】:

1)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 2 篇(其中包含: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 篇);

2)申请并受理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

3)开发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可展示的软件 1 套,同时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

4)形成包装成型的新装置 1 套,同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

 

附件:实验室2023年开放课题申报指南等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刘老师

联系方式:0831-5980324

校外联系邮箱:esunxingjian@163.com

提交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白塔路1号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A6-477(梁老师)、A6-519-2 (刘老师)

邮政编码:644001

 


【编辑:l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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