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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相关工作通知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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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学习成绩。申请人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如下:

①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②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 (含30%,下同)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解释详见附件)。

三、评审程序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

四、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申请同学10月9日前提交材料给学习委员,(国家奖学金绩点统计表提交电子表、国家奖学金获奖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各班学习委员10月10日上午10点前报送辅导员班级同学的国家奖学金绩点统计表以及支撑材料复印件,之后由学院统一评定、公示。

最终获得同学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五、指标分配

           2021-2022学年国奖指标分配

序号

所在学院

国家奖学金

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6


 

 

 

本专科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附件1:附件6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2:国家奖学金绩点统计表.xlsx

附件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办法.docx



附件1:附件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办法.docx  (0.01M)[下载]
附件2:附件2:国家奖学金绩点统计表.xlsx  (0.01M)[下载]
附件3:附件1:附件6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0.02M)[下载]

【编辑:唐小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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