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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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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位2021届毕业生: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19〕14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4.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无挂科,补考通过的也不算)。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5.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

    6.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性格开朗,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

    7.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

    1.评选对象: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届毕业生(2017级学生)。

    2.评选名额:最终推评出31名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三、评选程序

    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及时准备评优所需支撑材料(聘书、荣誉证书、奖状、专利、软件著作权或论文等的扫描版或照片——务必清晰可见)整理到一个doc文档里,并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四川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推荐表严格参照《省优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要求)后打包,以“省优:计科171张三”方式命名。

    2.以“省优:计科171张三”方式命名打包的材料,于2021年3月9日9时至21时发送到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副主席熊垒邮箱:321218365@qq.com

注意:提交材料务必按上述要求准备,否则视为不规范驳回申请。

    3.学院评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省优秀毕业生的同学,于3月16日9时至17时将纸质版《四川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一份,严格参照《省优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要求)交到A6-468办公室聂松老师处并签字。

   4.填写要求:

《四川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上交!!!电子打印版!!!而非手写版;严格参照《省优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要求填写主要事迹;“主要事迹”栏(写满表格第一页)填写务必认真严肃,分段落从德智体各方面对个人大学生活进行总结,严禁只列举得奖情况,否则视为不规范驳回申请。

   5.特别注意几个时间点:

(1)各申请同学准备材料时间:2021年3月5日至3月8日;

(3)各申请同学交材料时间:2021年3月9日9时至21时;

(4)确定为省优秀毕业生的同学提交登记表时间:3月16日9时至17时。

四、评选要求

    各申请同学,务必保证材料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理。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工办

                                                2021年3月5日

 

 

附件1:附件1:四川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xlsx  (0.01M)[下载]
附件2: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0.01M)[下载]
附件3:附件3:省优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pdf  (0.13M)[下载]  [PDF阅读]

【编辑:何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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