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sjMeseger 发布时间:2025-10-31 浏览次数:10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0〕1号)、《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3〕5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只要挂科就不行,网课、选修等都不能有不及格现象)

(如不清楚排名,可以自己尝试提交,材料审查时会统一检查)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二、评选对象和比例

2026届应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

总指标数33人,按同专业、同层次人数比例,名额分配如下:

 

总名额

普高

对口

专升本

研究生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

4

2

3

电子商务

4

2

 

2

软件工程

7

7

 

 

物联网工程

7

4

 

3

网络工程

4

4

 

 

如有指标富余,按照各层次未评选上同学顺位递补,优先满足同专业的同学,如同一专业指标有富余,其他专业递补中以获得奖项含金量、数量,顺次递补。

三、评选认定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需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通过的前提下,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2.学院推荐。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完善本院省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具体办法。评选过程中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比例内评选省优毕业生,宁缺勿滥。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

2.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材料报送

各位申报的同学,将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6《证明材料》,附件7《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省级优毕业生评定表》上交打包文件统一命名为“计科221-张三”,打包文件于2025年11月5日17点前发送至2474774921@qq.com,逾期不接受补交,后果自行负责。

A类竞赛:2024年A类竞赛(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目录

B类竞赛:2024年省级本科高校大学生竞赛赛项名单(B类竞赛)

 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xlsx附件6:证明材料.docx附件7: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省级优毕业生评定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