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组织、同学: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在评选过程中,负责初评的部门/学院须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规定进行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直接取消该班或该生评优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研究生根据下述要求参评对应项目)。
三、评选项目及指标
本科:
(一)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
2.先进个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指标
各班级、团支部(含功能型团支部)评选指标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执行;
学生社团评选指标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执行。
1. 先进班级体、先进团支部,分别按学生班级总数的10%评定,团支部总数10%评定,需要申请的班级自行递交材料,由学院统一评选。注意: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无受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的成员。
2. 三好学生评选指标:班级在符合参选条件的学生中,通过竞选每班评选1人。
3.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任期满一年及以上(含一年),符合表彰基本条件,带头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并得到同学认可。每个学生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干部中评选1人,评选指标学院校属团委、学生会,学生党支部按学生干部数的10%评定。参选干部应是校级学生组织与学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生党支部、班委会学生干部,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4.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指标:任期满一年以及以上(含一年),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评选1人(班长、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为团干部)。校级团属学生组织按干部数的20%评定;院级团属学生组织按干部数的10%评定。参选干部应是校级学生组织与学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5. 优秀团员评选指标:团龄满一年以及以上(含一年),各班级在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中评选1人。
6.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指标:任期满一届及以上(含一届)(学生党支部此项不评),各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团属学生组织和其他社会工作中表现优秀者可参评“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指标不超过干事数的5%。
上述评选指标均以2024—2025学年班级、校属团委及学生组织数据为准,已毕业及今年专升本的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除班级外,其他各级组织在提交电子版评优汇总名单时需同时提交上一学年学生干部、干事名单以备查)
研究生:
(一)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
先进团支部
2.先进个人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指标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
1)按照上级部门分配,2024-2025学年学院研究生优干名额为5人(研23级、24级所有班级共用指标),请按实际人数执行评选;
2)学生党支部优干名额每个支部1人,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研究生党支部设置表(学院党委盖章);
3)校研究生会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单独评选,名额不超过研究生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研究生会人员名单。
2.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指标:参照本科生评选指标。
四、参评要求
参评学生应满足《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相应条件,并在2024—2025学年正常考试(或考查课)中不得有未通过课程。
所有班级推荐出来的同学都必须在班级完成投票表决!
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优秀治保干部等同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治保干事等同于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所有参评学生申请表需由现任辅导员签字确认无重复评优的情况。若发现重复评选现象,仅保留其中一项,且不再递补。
五、工作流程
(一)先进集体材料报送
候选班级在班委和团支部的组织下开展,提交优秀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申报书(含班级工作、团支部工作、工作效果、获奖情况等详细情况,制作成册)纸质和电子各一份。
提交电子档材料: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先进班集体和个人登记表(对应表格)及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评优汇总表(先进集体)。
各班级、学生团体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者填入相应电子和纸质材料,需要辅导员签字的请签字;9月29日17点前,电子文档发送邮箱2781215718@qq.com,纸质材料交于办公室A6-522团委学生会值班同学处。
(二)先进个人材料报送
各班负责人提交电子档材料: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先进学生集体和个人登记表(对应表格)及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评优汇总表(先进个人)。
各班级、学生团体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者填入相应电子和纸质材料,需要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签字的请签字;9月29日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电子文档发送邮箱715476416@qq.com,纸质材料交于办公室A6-522团委学生会值班同学处。
(三)请同学们在规定日期完成,缺少材料、发错邮箱等自身失误导致影响评定的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四)所有表格在附件1中下载。
(五)未尽事宜,由共青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