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各团支部、同学们:
为弘扬“五四”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激励学生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接上级团组织通知,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五四”系列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在籍满一年以上的各校属团委、团支部、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一)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之星(五四团学干部之星、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艺体之星、五四自强之星)
(三)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年度人物
三、评选条件
各类别评选条件须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 号)相关条款执行。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五四之星的一个类别进行申报。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评团支部下载填写附件3-2“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在线表格附件4-2“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单的相应表格,详细要求以《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为准,基本要求如下: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组织运行活力强。在“智慧团建”、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3.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应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4.团员参与活力强。支部团员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5.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6.团支部曾获得学校“先进团支部”称号的可申请参评,由学院党委从中择优推荐1个团支部上报学校参评。
(二)“五四”之星
参评团支部填写附件3-3五四之星申报表,在线表格附件4-4“五四之星”申报名单汇总表的相应表格,分为五四团学干部之星、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艺体之星、五四自强之星四个类别,所有类别均应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2.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原则上无补考;
3.对于在学术创新、文体活动、道德与精神文明表现以及社会与工作实践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或贡献,并在同学中产生积极影响的青年学生,在学院党委和团委的认定下,可以放宽以上评选条件进入评选;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上一年度“志愿四川”服务时长须达到20小时。不再考核“青年大学习”情况。
5.单项条件如下:
(1)“五四团学干部之星”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班级、各級各类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干事一年及以上;
②曾在校级及以上重大活动中承担重要组织工作或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表彰;
③为学校、学院、班级建设发展和学校团的组织建设方面工作作出贡献,有典型先进事迹。
(2)“五四创新创业之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賽(须为政府部门组织的官方赛事)校(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已创办企业。
③以前三完成人身份申报发明专利或通过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五四艺体之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校(市)级以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主持人大赛等重大文化艺术比赛(校外须为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二等奖(或前3名)以上奖励。
②加入校、院大学生艺术团1年以上,积极参与校园文化艺术比赛或演出活动不低于5次,带动身边同学积极参与校园艺术文化活动和创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③在校(市)级及以上重大体育赛事(校外须政府部门组织)中获得二等奖(或前3名)以上奖励。
(4)“五四自强之星”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努力奋斗,身处逆境而不屈,有典型的自强事迹(残疾、贫困家庭、孤儿、父母一方去世或其他特殊情况)。
②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
③努力学习,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30%,无不及格课程。
④热心公益,关爱他人,乐于奉献,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五四年度人物”
参评团支部填写附件3-4五四年度人物申报表,在线表格附件4-3“五四年度人物”申报名单汇总表的相应表格从五四之星4 个类别中产生,由学院党委和团委在本年度申报的五四之星中择优推荐候选人进入校级评审,每一个类别的候选人限推 1 人。 已获得过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年度人物”称号的,不再进行推报。
四、评选时间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同学,在3月21日17:00之前,将对应电子档申报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等)拍照,按照评优类别建立文件(申请五四团学干部之星,以“计科211-张三-五四团学干部之星”命名)发送到对应学生会同学邮箱:
五四红旗团支部:3098514361@qq.com
五四团学干部之星:2926702282@qq.com
五四创新创业之星:212897946@qq.com
五四艺体之星:3252890752@qq.com
五四自强之星:3252890752@qq.com
纸质材料附件3按要求双面打印,在3月24日下午15:00前交到LA6-522学生会值班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
需要申报五四年度人物的同学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并将附件5单独发送到3098514361@qq.com,学院择优上报!
在线表格:
【金山文档 | WPS云文档】 2025年五四评优汇总表https://kdocs.cn/l/cqrZrky8GmRH
注:学院2025年“五四”系列评优名额为61人,学院推荐4名五四年度人物上报学校!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学院团委最终解释为准!
附件3-2.doc
附件3-3.doc
附件3-4.doc
附件5:五四年度人物“事迹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