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理工〔2017〕172号)有关规定,现将评选我院2018—2019学年度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先进团支部的通知。有关事宜如下:
一、初评的指标按照《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理工〔2017〕172号)中的具体规定拟定并进行初评。
二、在评选过程中,负责初评的部门须严格按照《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理工〔2017〕172号)的规定进行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直接取消该生或该班评优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凡经公示无异议的“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6、7、8、9”。
五、“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获得者的表彰奖励按《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理工〔2017〕172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比例:每个学生班各评定1人;
七、“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按照《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理工〔2017〕172号)的规定执行。
八、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所有参评学生申请表需由现任辅导员签字确认无重复评优的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6:四川轻化工大学2018—2019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
附件7:2018—2019年度先进团支部登记表
附件8:2018—2019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
附件9:2018—2019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