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党员:
2015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了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接及登记表填写相关要求
(一)学习或工作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1.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
2.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或转移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挂靠在单位就近的社区党组织;还可以转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待工作落实稳定后再将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
2.若毕业生的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党组织。
(三)本校升学的毕业生党员
毕业生党员中在本校升学(专升本、本升研)的,不转党员组织关系,只需填写《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情况登记表》由党总支汇总后报学校组织部。对已开具介绍信后,确定为本校专升本的学生,学院党总支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退回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组织关系暂留的毕业生党员
为了便于党员的教育、管理,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不保留在学校,除个别特殊情况需暂时保留在学校的,由本人向学院党总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同意,加盖总支公章后,将申请书和《2015年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一并报组织部审查。
(五)认真填写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准确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的所有信息,是党员组织关系顺利成功转移的重要基础。毕业生党员要对自己的工作单位有无党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属于地方党组织或系统直属党组织管理)等情况了解清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相关表格中内容要逐项填写,对党员姓名、正式或预备、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党员联系电话、党费交纳时间(党费统一交到2015年6月)、所去单位的省、市、县(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称谓),所去单位党组织的名称等内容,要进行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清楚、无误。
二、办理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5月22日-5月29日,需要党员材料自带的同学,由本人向党总支提交书面自带申请交总支审核。申请统一交学工办周琳老师处。
(二)5月22日—6月3日,各党支部收集每一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信息,做到个人信息准确无误,转入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清楚准确,填写好相关登记表电子文档(附件1、2)报学工办周琳老师处。
注意:
1、毕业生党员必须提前确定自身党组织关系转移单位,要与相关党组织取得联系确认后,方可填写登记表。
2、请毕业生党员及时加入计算机学院学生支部群,群号:399258094,方便相关工作开展。
3、《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培训》ppt可在计算机学院资源下载栏下载。
(三)6月20—6月26日,发放介绍信。党总支将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要求学生本人签字领取,由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并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所填党组织报到。要避免其他人代领党员介绍信、邮寄不当、保管不善丢失介绍信等现象出现。
三、档案材料归档和交接
(一)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
在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后,党员材料原则上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需自带的,应向所在学院的党总支书面申请同意后,方能自带;党员在领取入党材料时应当面清点确认登记、签字,粘贴密封条密封并加盖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后,再由本人签领交至组织关系转入基层党组织。
预备党员离校前,党支部应及时完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记载并归档,以便新单位党组织继续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应将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等一并装入本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三)档案交接转递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做到有据可查,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安全转移。
附件:(可在计算机学院资料下载处下载)
1.2015年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市外)登记表
2.2015年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市内)登记表
3.《致2015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4.《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培训》ppt
计算机学院党总支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