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2013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了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教育,扎实做好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各党总支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认真组织,确保全部毕业生党员都正常有序的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防止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成功,成为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口袋党员”、“无家党员”和“空中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出现。一是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要在毕业生党员毕业离校前安排一次专题组织生活,组织学习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让毕业生党员了解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意义、基本程序、方法和转接过程中注意的问题,加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教育,使每位毕业生党员要重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三是要求毕业生党员对所去就业单位党组织名称及单位党组织上下级隶属关系了解清楚,特别是介绍信抬头填写的党组织称谓。四是要对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逐一检查,逐项核对,确保材料完整手续完备。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
1.学习或工作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1)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
(2)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或转移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挂靠在单位就近的社区党组织;还可以转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工作单位不稳定或短期打算跳槽的毕业生党员
建议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生源地或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待找到固定或相对稳定的工作后,再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3.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待工作落实稳定后再将组织关系由生源地转去工作单位。
(2)若毕业生的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党组织。
4.本校升学的毕业生党员
毕业生党员中在本校升学(专升本、本升研)的,不转党员组织关系,只填写《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情况登记表》交学校组织部,待新生入学后由组织部统一把这部分学生的组织关系转到新就读的学院党总支。对已开具介绍信后,确定为本校专升本的学生,学院党总支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退回学校党委组织部。
5. 组织关系暂留的毕业生党员
为了便于党员的教育、管理,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不保留在学校,特殊情况个别需暂时保留在学校的,由本人向学院党总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同意,加盖总支公章后,将申请书和《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情况登记表》一并报组织部审查方可。
三、认真细致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1.准确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的所有信息,是党员组织关系顺利成功转移的重要基础。毕业生党员要对自己去的工作单位有无党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属于地方党组织或系统直属党组织管理)等情况了解清楚;各党总支要对每位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所转移去的单位进行核实,特别是单位所在的省、市、县,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及单位党组织全称。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内容要逐项填写,对党员姓名、正式或预备、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党员联系电话、党费交纳时间(党费统一交到2013年6月)、所去单位的省、市、县(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称谓),所去单位党组织的名称等内容,要进行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清楚、无误。
3.各党总支要安排责任心强、书写工整的同志认真细致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四、办理程序及要求
1. 5月20日—6月7日,各党总支首先要搜集每一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信息,做到个人信息准确无误,转入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清楚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转出登记表电子文档通过OA办公系统准时报学校组织部组织科曾奇老师,若信息有误,返回党总支重新修正,直到所有信息准确无误为止。
2. 6月10日—6月19日,学校组织部按照各党总支上报的《2013年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6月20日—6月24日,各党总支派人到学校组织部领取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给每一位毕业生党员。
4.发放介绍信。各党总支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要求学生本人签字领取,由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随身自带去所去的党组织报到。要避免其他人代领党员介绍信、邮寄不当、保管不善丢失介绍信等现象出现。党总支要及时将发放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若在有效期内未发放给毕业生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及时退回学校党委组织部,以便重新处理。
五、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归档及交接转递工作
1.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
在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后,党员的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需要自带的,应向所在学院的党总支书面申请同意后,方能自带;预备党员在领取入党材料时应当面清点确认登记、签字,粘贴密封条密封并加盖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后,再由本人签领交至组织关系转入基层党组织。
预备党员离校前,党支部应及时完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记载并归档,以便新单位党组织继续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2.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应将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等一并装入本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3.档案交接转递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做到有据可查,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安全转移。
附件:(见组织部网页)
1.2013年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市外)登记表
2.2013年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市内)登记表
3.2013年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情况登记表
注意: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必须是excel表格,表格里的所有数字必须是“文本格式”。
四川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