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创先争优红旗团组织、创先争优模范团干部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激励我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在创建四川理工大学和共青团事业长足发展贡献青春和智慧,校团委决定以学校党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根据《关于党建带团建,在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在我校表彰一批创先争优红旗团组织和创先争优模范团干部。
一、创先争优红旗团组织(5—6个)
(一)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本学院建设;
2、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能按照上级团组织安排认真开展每个阶段的活动,对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3、认真落实团的组织建设,切实做好“推优入党”工作,能按照团费收缴比例收缴和上缴团费。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
4、团的各项工作开展得好,在青年志愿者行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跃团的生活等方面组织好、点子多、措施新、团员拥护、成效明显。围绕全团重点工作部署和本学院团总支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5、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为共青团事业贡献青春和智慧,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在青年中有较强影响力,有较突出事迹和好的经验、做法;
6、认真做好每一次团组织生活,原则上把团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与本次创先争优红旗团组织推选工作相结合;
7、原则上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的团组织不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
分为申请(自荐及组织推荐)、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公示四个阶段。
1、申请(自荐及组织推荐):凡是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都有资格申请,并下载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申报材料,每个团总支最多推荐一个团组织参选;
2、资格审查:由各团总支对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查;
3、民主评议:由学校对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初步候选名单。
4、公示:对初步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二、创先争优模范团干部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党团知识;
2、热爱团的工作,严格遵守《团章》,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自觉执行团的决议,积极肯干,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在任期间所任职的团组织获得相关表彰或取得突出成绩;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作风扎实,能在广大青年团员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5、学习态度好,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成绩优异,无补考记录,原则上至少应获得过1次奖学金;
6、担任团干部,原则上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爱岗敬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二)、申报程序
分为申请(自荐及组织推荐)、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及综合考评、公示四个阶段。
1、申请(自荐及组织推荐):凡是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都有资格申请,并下载填写申请表,并附上入校以来成绩单和申报材料;
2、资格审查:由各团总支对申请的个人进行审查;
3、民主评议及综合考评:由所在团总支负责对申报的个人进行民主评议及综合考评,确定初步候选名单,并上报校团委;
4、公示:对初步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5、四川理工学院创先争优模范团干部名额分配。
学院(部) |
分配名额 |
学院(部) |
分配名额 |
理学院 |
1 |
经管学院 |
4 |
计算机学院 |
2 |
政法学院 |
1 |
自电学院 |
2 |
外语学院 |
1 |
机械学院 |
3 |
人文学院 |
1 |
生工学院 |
2 |
艺术学院 |
2 |
材化学院 |
3 |
体育部 |
1 |
化药学院 |
1 |
基础教学部 |
5 |
建工学院 |
2 |
|
|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质量。
2、请各团总支将推荐的单位及个人申报材料、表格于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红旗团组织和模范团干部统一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附件:1、四川理工学院创先争优红旗团组织申请表
2、四川理工学院创先争优模范团干部申请表
共青团四川理工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