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介于以往有些毕业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请人代领,造成介绍信的过期、介绍信未到党员毕业生本人手里、“口袋党员”的增多问题频发,造成工作被动,现针对毕业生党员介绍信的领取作如下规定:
一、 毕业生党员介绍信务必本人亲自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二、 对毕业生党员在领取介绍信时务必作相关事项的针对性教育。
三、 如到有效期仍未领取的介绍信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登记,汇总之后交回组织部。
四川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