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做好2009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6-04 浏览次数:2

 

2009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了做好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现将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

为了便于党员的教育、管理,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不保留在学校,须转出学校。特殊情况需保留在学院的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意,并报组织部审查方可。

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如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若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用人单位以及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沟通,落实好组织关系转去的党组织名称;就业单位不等于党组织接收单位)。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以后如果要更改必须向党总支提交申请说明原因,经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重新开具新的介绍信。

二、认真细致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1.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是作好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重要基础。毕业生党员要对自己去的工作单位有无党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属于地方党组织或系统直属党组织管理)等情况了解清楚。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内容要逐项填写,对党员姓名、入党时间、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家庭电话)、党费交纳时间(请个党支部统一收缴到20097月)、所去单位的省、市、县,单位党组织的详细名称等内容(举例:回原籍就可以填写“四川省XXXXXXXX村”),要进行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清楚、无误。

3.表格中接转时间、介绍信号、去何处、提档人不填,自己提档一栏如果本人自己领取党员档案(不通过和学籍档案一起邮寄),则填写“是”,否则填“否”。

注意:(1)党员档案十分重要,各位同志如自行提取党员档案材料,必须保管好材料,并交到相应的党组织,如果遗失将不予补办。

2)毕业生党员档案是本人自带或装入个人学籍档案。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原则上装入个人学籍档案,有的毕业生党员的学籍档案若保留在学校的,党员档案可以由本人自带,方便毕业生预备党员在工作单位党组织作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若毕业生党员需要党员档案自带的,由本人向党总支提出申请同意后,由党总支将党员档案密封好加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密封后,交本人自带,本人要妥善保管,及时交给接收单位党组织。自行提取档案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时间请等候院党总支通知

4、党员转出表格有:(表格电子文档在网站资源下载)

1)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正式)党员转移(市外)登记表

2)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预备)党员转移(市外)登记表

3)四川理工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市内)登记表

 转往自贡市外的正式和预备党员分别填写市外正式、预备登记表,自贡市内的党员正式和预备的都填写市内登记表。

三、时间安排

因时间紧急,请各学生党员在2009611日上午1200以前填写好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否则逾期后果自负。各支部请把三份表格电子文档交到院党总支。

计算机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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