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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通知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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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2021年开放课题的通知

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RFID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无线传感网络技术、中小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应用、物联网工业智能测控技术与应用、物联网系统平台及应用、云计算等方面开展前期产业化研究。为营造实验室创新、求实、流动、开放学术氛围,加强学术交流,使实验室发展成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特设立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根据实验室发布的申报公告,结合申报指南组织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研究课题必须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

2、优先支持创新性强、属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且能与本实验室形成优势互补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博士学位人员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岗科研人员。非博士学位或者非高级职称申请者需要两名高级职称科研人员推荐。博士研究生单独申请必须由导师推荐。申请人的其他资格要求请按四川轻化工大学科技处下发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2. 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解决的科学问题、关键技术问题要明确,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3. 申请人可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方向与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在职科研人员联合申请。

4. 校外课题组申请书填写后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寄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三、申请办法及说明

1. 申请人请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重点实验室将按学校《管理办法》对申报书进行格式审查,所有申请者承担某一科研平台项目的总数限定为1项;作为课题组成员每年参与某一平台项目的申请数不超过2,不符合学校要求的申请书将不予评审。申请人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签署意见,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所有申请均须报送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评审书(一式四份)、电子申请书和电子版汇总表(详见申报书填报说明),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一个单位申报多个项目,尽量统一报送。

3. 严禁项目以不同形式重复申报,涉嫌重复申报的,专家评审时直接不予支持;已经立项的项目将中止并收回经费。

 4. 评审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资助”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提交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四川轻化工大学)科技处备案后,书面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5. 项目批准之后,项目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并按要求定期向本实验室汇报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如果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发生出国/调离,无法按计划实施项目,实验室有权中止经费支持。

6. 实验室资助的项目必须以形成发明专利、发表高水平科技论文、形成行业标准、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作为结题考核指标。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专利申请、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除须标注“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Key Laboratory of Higher Education of Sichuan Province for Enterprise Informationalization and Internet of Things)和项目编号外(项目编号须排前2),应将“企业信息化与物联网测控技术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Higher Education of Sichuan Province for Enterprise Informationalization and Internet of Things)作为成果完成单位之一(申请专利时,必须将四川轻化工大学作为申请人之一)。

7. 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重大专项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本年度项目起止日期:申报当年71日至结题之年的630日。

8. 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起始时间为2021512日,截止日期为2021611日。申请书纸质档一式3份,评审书纸质档一式4。请申报人通过四川轻化工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登记上传项目信息,并同时将所有纸质档和电子文档提交给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将本学院电子文档和申报汇总表一并通过OA发送至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梁老师、纸质档交临港校区A6-477(请提前电话联系,64147),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评价及成果管理

1、每个开放课题原则上每年应汇报进展情况。根据课题性质和执行时间长短,主要以专利、专著、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作为成果形式来提交给本重点实验室审核,项目完成时要求递交结题报告,以作为后续申请或资助的重要依据。

2、实验室每年集中结题一次,课题结束时项目组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归档:

1)工作总结报告;

2)研究技术报告;

3)课题所发表的研究论文、专著、获得奖励、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3、年度进展与经费拨款直接挂钩。如有不能完成课题的,本室将酌情减少或冻结资助。

4、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原则上以形成学术专著、发明专利、高水平论文、或装置(产品)、或实现成果转化、或获得省或国家级项目立项支持、或形成省或国家级科技成果等为研究目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梁老师

话: 13309006680(彭老师)64147(梁老师)

址:四川轻化工大学临港校区A6-477

邮政编码:643000


附件:物联网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021项目申报通知及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物联网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021项目申报通知及附件.zip  (0.62M)[下载]

【编辑:梁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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