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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高校渠道)人选的通知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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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要求,我省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或已明确取得攻读上一级学位资格的学生,重点关注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 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取得较大反响。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采用“全国—省—校/县”三级体系。各高校团委应结合本校实际,开展校级推报工作。省级团委向团中央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将从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将从各高校、贫困县推荐的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此次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名额将覆盖到辖区内所有高校。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715日)

请有意愿的学生将材料于2020年7月5日中午20点前。报送材料包括937625575@qq.com:被推荐人活动报名表(附件1)、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被推荐人事迹说明材料(2000字左右)、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及事迹佐证材料和公示截图。电子版材料按学院名称+2019自强之星格式命名。

  (二)省级推荐阶段

团省委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推报工作,从各高校推荐的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中评选产生68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向团中央推荐67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及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最终确定名单将通过四川学联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三)全国推荐阶段(8月下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2190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发布。

 

 

附件:1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0630



附件1:关于推报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高校渠道)人选的通知.doc  (0.04M)[下载]

【编辑:x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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